【食物安全】規管食物中含反式脂肪等有害物質條例刊憲 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
發布時間: 2021/06/11 12:12
政府今(11日)刊憲《202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以加強規管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霉菌毒素等食物內有害物質。
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在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3月15日就《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的修訂建議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整體而言,回應者對建議表示歡迎及支持,認同可更有效保障公眾健康。與此同時,我們亦吸納了部分回應者提出的一些技術性意見,並在今年4月取得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的支持後,制定了更新建議並反映於此修訂之內。
《修訂規例》旨在更新和加強規管食物中三類霉菌毒素,即黃曲霉毒素、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又稱嘔吐毒素)及棒曲霉素;以及訂定或更新5種其他有害物質,即苯並[a]芘、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調味品和擬供嬰兒食用的配方產品中的最高含量。
署方補充,是次修訂亦參考了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將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的主要來源部分氫化油,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以配合世衞到2023年從全球食品供應中消除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的目標。為了與國際間的現行標準和做法保持一致,政府亦在今日的憲報一併刊登《2021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氫化油,例如完全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
發言人認為,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落實2條修訂規例,同時亦須充分考慮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經營環境,業界需要較充足的時間為更新的食物安全標準作好準備。經權衡各方面的因素,建議分兩階段實施有關修訂規例,其中將部分氫化油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及相關標記及標籤規定的條文定於2023年12月1日生效,其他修訂條文則一律於2023年6月1日生效。
上述兩條修訂規例將於6月1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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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麗娜